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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保险外省市转入办理流程(所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印在A4纸中间)
A

办理条件:

1)在我中心个人正常参保缴费一个月后(且存在实际缴费);

2)养老保险须符合转入条件,方可申请医疗保险转入。

3)转入申请一经受理需等转入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后(正常情况需要三到六个月)方可办理转出手续。

提供的材料:

1)原参保地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》、医疗《参保凭证》(无法提供《参保凭证》的,可提供在原参保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);

2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户口本复印件(注: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,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)。

注意事项:

1)申请异地转入个人参保人员须先在社保系统中查询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缴费人员类别及其他信息是否正确,如不正确需先申请办理变更手续,再进行转入申请;

2)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和《参保凭证》中参保人身份证号应为18位、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,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。有涂改的,必须加盖公章;

3)申请异地转入的个人参保人员需确认现参保地(北京)与原参保地(外省市)的具体缴费时间,避免重复缴费情况的发生。如有重复缴费,按“先转后清”的原则,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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