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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 > 个人服务 > 人事托管 > 材料归档 联系客服

人事档案后续材料归档

一、要求

1、是已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;

2、内容完整、真实、有效、文字清楚、对象明确;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;

3、需要由本人签字的材料应有本人签字;

4、文字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;

5、归档材料应为原件,复印件不得归档。


二、归档

1、存档本人持归档材料在服务柜台前登记;

2、登记要求:写清存档号、姓名、材料名称、数量、送件人签字;

3、将要求归档的材料分类整理、写清存档号;

4、认真核对姓名、出生年月后,将材料放入档案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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