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服务
个人服务
人事托管
社保服务
公积金服务
职业生涯助手
企业服务
用工管理
人事代理
薪酬福利
人才引进
增值服务
人才服务
服务项目
党员服务
学习园地
相关资料
总支动态
活动天地
组织关系接转
党史百年天天读
“七一”学习心得
组织生活

首页 > 个人服务 > 人事托管 > 各类证明及资格审定 联系客服

开具各类证明

一、存档证明

1、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服务卡;

2、存档人员提供准确的抬头(要求出证明的单位名称);

3、证明上加盖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人事章;

4、《开具各类证明登记本》台帐上登记。


二、曾用名证明

1、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服务卡、户口本原件;

2、审核档案材料验证曾用名材料;

3、为存档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;

4、在证明上加盖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人事章;

5、在《开具各类证明登记本》台帐上登记。


三、参加工作证明

1、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服务卡;

2、审核档案材料中有效的参加工作时间;

3、以证明形式或填写客户手中表格;

4、加盖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人事章;

5、在《开具各类证明登记本》台帐上登记。


四、父母投靠子女证明

1、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服务卡、户口本原件;

2、审核档案材料,验证存档人员与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;

3、复印进京手续 (派遣证)、履历表等材料;

4、为存档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投靠子女证明;

5、在证明上加盖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人事章;

6、在《开具各类证明登记本》台帐上登记。

以上内容是否对您有帮助?        

感谢您的反馈!

非常抱歉,您认为以上内容的主要问题是?

提交
Copyright © 2024 北京中经四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. 版权所有
京ICP备11034226号-1 技术支持:云智互联

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830号